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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退换货处理

1.时间要求:

      客户在海办商贸商品交付后15天以内,如遇以下情况,可与海办商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凭发票办理免费退换货。月结客户结账期内,未收到货品发票时,可凭借“销售出库单”办理退换货手续。

   ①您在收到所购商品时,如发现商品缺损、脏污、型号、数量不符或办公耗材类商品无海办商贸防伪标识时可当场提出退换货要求,我们将在第二天将新商品免费送至您处。
   ②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该商品的使用,并与海办商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海办商贸将上门取货,并对商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为产品质量时,海办商贸将为您办理免费退换货手续。个别商品的质量检测须根据厂家检测报告为准。
办公耗材类:

      您在海办商贸购买的办公耗材15天以内(商品送达之日起算)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海办商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客户可以自行将该产品送交厂家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或将商品递交海办商贸售后服务中心,由海办商贸代为检测,海办商贸将依据厂家检测中心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进行退换货服务。

整机类(如传真机、打印机、电脑等:

      您在海办商贸购买的整机类产品15天内(商品送达之日起算)如发现质量问题, 应立即与海办商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海办商贸将根据厂家产品检测中心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为客户提供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家电、通讯类产品的退换货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办理退换货服务。

2.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换货的,海办商贸将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有偿的退换货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①送货地址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内收取20元服务费。
 ②送货地址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外(含浦东、宝山、南汇、松江等郊县地区)收取40元服务费。

3.退款时间:海办商贸确定退货原因后正式受理退货手续开始7个工作日之内。

4.以下情况不能退换货:

   ①因客户原因,造成商品外观及外包装、使用性能损坏等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
  ②无故要求将货物随意更换成其他产品时。
  ③根据客户的要求、特别购买订制的商品。
  ④合同规定的不可退货商品。
  ⑤非质量原因的,食品等有保质期或使用期限的商品。
  ⑥超过厂家规定保修期的商品。
  ⑦外包装丢失的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

 注:家电、通讯类和整机类产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条款执行,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货。

 家具类:

      除商品本身质量原因外,家具商品到货7日后不接受退换货。如商品到货7日内要求退换货,请务必保存好商品(包括配件、原包装)及相关发票,以确保退换货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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