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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办商贸积分活动 

积分活动起始时间:2013年9月1日开始。 

一、积分活动参加资格: 

本活动适用于海办商贸办公所有中小企业和门店的普通会员客户,且不论其采购方式是网络、电话或者传真,均可参加海办商贸办公的积分活动。

 二、除外: 

1、此积分活动不适用于相关享受特别采购价格(包括购买特价商品)的客户、政府采购客户及合约企业客户。 

2、如会员客户在活动期间将注册账号注销,则注销账号立即丧失本活动的参加资格,且累积未兑换的积分将被自动清空。 

3、如还有疑问,电话订购客户可致电 021-64731925 进行确认。 

积分累积有效期限:自客户最后购买日的1年内有效。 

三、积分计算及兑换规则: 

1、购买海办商贸办公商品1元可获得1个积分。 

2、海办商贸办公会员的注册账号是唯一的,不接受多个账号积分合并计算及使用。 

3、积分数量计算结果采用去尾数结算,不支持四舍五入结算。 

4、客户需将商品订单的账款付清,并经过财务结算后,才能获得相应积分。 (账期客户需在账期内,将账款付清,并经过财务结算后,才能获得积分。) 

5、客户订购商品后,如发生退货、退单等情况,此订单所得积分将会被扣减。 

6、客户预定礼品后,兑换礼品所花费的积分将会被暂时冻结,直到礼品兑换成功后扣除。 

7、积分使用范围目前仅限海办商贸办公积分商城礼品兑换活动,暂不参加其他促销。如有新的使用方式,请以网站或导购手册公布为准。 

四、礼品配送事宜: 

1、随单配送:礼品随订购商品一起送出。 

2、单独配送:(仅适用于上海地区)缺货的礼品免费配送,预定后约3周内发货。 

3、客户收到礼品,需在礼品订单签收栏签名。 

4、礼品送达后,如因为礼品本身质量原因,可以免费更换,但不能退货。 

五、其他责任事项: 

1、如因兑换礼品所产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2、海办商贸办公保留随时对积分礼品进行更改的权利,以及对积分活动规则更正的权利。 

3、未遵守海办商贸办公积分活动规则,或有意以欺骗方式获取积分和奖励者,将被扣除所获积分,海办商贸办公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的权利。 

4、在法律范围内,以上积分兑换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海办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六、常见问题:

 1、如何查询积分

① 会员在海办商贸办公网站点击“积分商城”时,须先注册登录
② 点击网站上方“我的账户”> 资料管理 > 我的积分进行查询。 

2、如何使用积分 

① 会员在海办商贸办公网站,根据积分选择兑换商品,进行积分兑换。
② 兑换商品的配送费,由客户负担(10元/次)。会员选择和订购商品一同配送时,订单金额达到免运费金额,即可免费配送。
③ 会员积分大于最小积分商品时方可兑换。
④ 兑换商品不可以退换,质量问题商品除外。
⑤ 兑换礼品在发生断货时,会员客户可选择其它礼品进行兑换。
⑥ 兑换礼品产生所得税时,由会员客户自行承担。
⑦ 会员积分不可转让。
⑧ 以上兑换须在积分有效期内方可兑换,过期未兑换客户视为自动放弃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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